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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印江印象·梵净西游记”影像大赛征稿启事

点击次数:142 │ 发布时间:2023/9/12 │ 返回

2023年“印江印象·梵净西游记”影像大赛征稿启事

为展现印江自治县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丰富多样的人文风情和新时代的发展变化,鼓励省内外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深入印江,用镜头记录美丽印江,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印江自治县委、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围绕印江的自然风光、民俗文化、人文景观、农旅体旅、红色文化、康养文化等,整合专业及非专业的摄影爱好者、短视频优质内容创作社群,联合举办“印江印象·梵净西游记”主题摄影、短视频大赛,提升印江和梵净山西线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国内外摄影师征稿。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中共印江自治县委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贵州天眼传媒有限公司

                 印江自治县委宣传部

                 印江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印江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印江自治县文联

支持单位: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

               印江美美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征稿时间

202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征稿内容

聚焦印江的自然风光、民俗文化、人文景观、农旅体旅、红色文化、康养文化等内容的图片、短视频作品。


奖项设置

大赛设摄影类、短视频类两个类别的奖项,奖金总额77万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主办方统一代扣代缴),获奖人员约317名。


1.摄影类奖项

特等奖1名:10万元


另以风光类和人文类设置如下:

一等奖各2名:2万元

二等奖各3名:1万元

三等奖各5名:0.5万元

优秀奖各 95名:1000元

(奖金总额48万元,获奖人员约211名)


2.短视频类奖项

特等奖1名:10万元

一等奖2名:各2万元

二等奖3名:各1万元

三等奖5名:各0.5万元

优秀奖95名:各1000元

(奖金总额29万元,获奖人员约106名)


获奖作者和作品颁发相关聘书或证书。例如:可聘请获奖人员作为印江文旅推荐官、旅游形象大使等,让参赛者可持续关注印江并宣传。


参与方式

参赛者可关注“印江梵净西游记”公众号申领电子版参赛证,持参赛证和身份证,可在大赛期间无限次免费进入印江自治县辖范围内的旅游区及各支持景点拍摄,入住指定合作酒店,在指定餐馆就餐可享受折扣优惠,还可凭参赛证免票从印江西线进出梵净山等。


投稿要

1.参赛作品要求彩色作品,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要求每组4-12张。


2.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大赛期间,拍摄于印江自治县辖区内的原创影像作品。


3. 投稿方式:

摄影类:(一)投稿通道:①关注“印江梵净西游记”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进入投稿页面。②登陆贵州图片库网站(http://www.gzspic.com/activity)须实名注册签约后按要求投稿。(二)参赛作品要求彩色作品,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要求每组4-12张。(三)作品不得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严禁使用AI技术生成的图片参赛。


视频类:(一)投稿平台为抖音和微博,投稿时必须同时附带两个话题①#印江梵净西游记②#冲击印江10万影像大奖,未附带以上两个话题或者只附带其中一个算无效投稿。参赛作品需同时发送到主办方指定邮箱yjfjxyj2023@163.com。(二)作品时长1至5分钟,为MP4格式,清晰度为1080p,16:9(横屏)或9:16(竖屏)画幅,每秒不低于25帧,每分钟视频不低于100M。


提醒: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大赛期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4月30日),拍摄于印江自治县辖区内的原创影像作品,作品涉及的肖像权、音乐版权等权益由作者自己负责。


4. 摄影类投稿要求:(1)参赛作品可用JPG或RAW格式拍摄,投稿统一为彩色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5M或长边不得低于4000像素。(2)作品可对影调、色彩适度调整及剪裁,不得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全景拼接形式除外),严禁使用AI技术生成的图片参赛。(3)分单幅和组照,组照不超过12张。


5. 短视频类投稿要求:(1)作品必须为真实原创,鼓励有故事性的视频作品,拍摄于印江自治县范围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文化旅游、美丽乡村等,内容至少涵盖场景5个以上,时间跨度最好涵盖春夏秋冬四季。(2)作品可以适度渲染,但不能改变画面内容元素;作品的剪辑、配乐、特技等编辑手法列入评审项目。(3)作品时长3至5分钟,为MP4格式,清晰度为1080p,16:9画幅,每秒不低于25帧,每分钟视频不低于100M。(4)作品涉及的肖像权、音乐版权等权益由作者自己负责。


6. 作品评选后将进行公示,拟获奖作品必须提供原始高清大图(RAW或JPG格式,没有经过电脑软件处理),供主办方核验作品的真实性。短视频作品需提供30分钟以上的原始影像素材。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文件和素材,无法按时提供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


7.参赛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水印等信息。


大赛评选

大赛将邀请国内行业专家、知名摄影师、导演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作品,专业公证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公开,作品评选后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评选结果进行网络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将在媒体上公布最终获奖结果。


特别声明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参赛者应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前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作者拥有作品著作权,主办方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作品的权利,可以重复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出版和展览等,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征稿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评选结果。


5.参赛者创作时不得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拍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使用无人机航拍须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管制措施等。


6.参赛者必须服从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进入景区拍摄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影响游客正常游览,注意自身及游客人身安全。拍摄时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拍摄者本人自行承担。在报名参赛办证中,需签订免责协议和著作权授权使用许可协议。


7.本次活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8.凡参赛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对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仅在公益宣传中进行使用,不作其他商业用途,如涉及商业用途,应由使用方自行向作者申请授权,如未经作者授权将作品进行商业使用涉嫌侵权的,其侵权责任由使用方全部承担,如给其他方造成损失或诉累的,其他方有权向使用方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律师诉讼费等)。


10.本次大赛及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详情可咨询电话0856-6230568。